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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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宣传文化发展基金项目评审补充通知

各申报单位:

    关于2022年宣传文化发展基金项目集中评审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评审地点

    浦东新区图书馆(前程路88号) 222会议室签到候场。

    二、评审时间

    具体项目汇报时间见《项目评审时间安排表》,请各单位安排好时间,提前20分钟到场。

   三、评审要求

1 请携带48h核酸阴性证明进入图书馆。  

 2、评审方式:

1)项目代表向专家团队介绍申报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简介、受益人数、社会效应、经费预算等,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以口述介绍 PPT展示的形式为主。

2)回答专家提问。

3)评审结果将于10月在基金申报平台进行公示。

四、评审材料

(一)纸质材料:项目申报表(双面打印5份,不用盖章)供专家评审使用。

(二)数字媒体材料

1、PPT一份 (请自行拷贝在U盘,专家评审时用于播放;现场有放映设备,无需另外准备)

1公益性演出、重大品牌文化活动、高雅艺术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类项目:需包含项目策划方案,项目组成员介绍,项目所需硬件条件,受益人群,线上平台建设情况(如有),项目往期开展的情况介绍(如有),预期的社会效应(已完成的项目需提供媒体报道清单及截图、项目举办时的照片影像)等内容;

2原创文艺精品类项目:需包含项目创作思路及方案,项目主创人员介绍及经历,剧本、乐谱、录音录像(3分钟内)、图片等能够证明该项目艺术水准的相关材料,预期的社会效应(已完成的项目需提供媒体报道情况、获奖情况、现场照片影像);

3社会力量兴办美术馆、博物馆、特色文化服务空间类项目:

l   申请开办补贴的项目,需包含该场馆或空间的运营规划和方案和开办活动的方案,需包含项目组成员介绍、受益人群、公益性开放情况、预期的社会效应(已完成的项目需提供媒体报道清单及截图、开办时的照片影像)等内容;

l   申请上一年度运营补贴的项目,需包含2021年度全年的运营情况、活动(演出、展览、公教等)开展情况、学术研究(出版、论文、交流活动等)情况、公益性开放情况、受益人次、媒体报道情况等;

4)能够证明项目业务水平的其它材料。

 

 

浦东新区宣传文化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

                                  2022年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