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浦东新区宣传文化发展基金第二批资助项目
申报指南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精神,落实市委打响上海文化品牌要求,履行新的文化使命,提升浦东文化能级,根据区委打造浦东文化高地的相关部署,2019年,浦东新区宣传文化发展基金将进一步聚焦浦东文化发展的重点和亮点,扶持社会力量打造的精品力作、高品质文化项目落户浦东。根据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区财政局等部门联合修订的《浦东新区宣传文化发展基金项目资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制定本《申报指南》。并对 2019年第二批有关申报事项说明如下:
一、 申报范围和对象
1、项目申报范围:2019年第二批浦东新区宣传文化发展基金主要用于资助以下8个方面:公益性演出项目,重大品牌文化活动,高雅艺术普及项目,民营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项目,特色文化服务空间,原创文艺精品,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
2、项目申报对象:①在浦东新区依法注册登记或者实际经营地在浦东新区、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和信用良好的宣传文化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②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均不在浦东新区,但有助于浦东新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和信用良好的宣传文化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③有助于浦东新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的个人。
3、项目时间范围:2019年至2020年上半年期间,开展的并完成的相关项目。
二、 项目申报流程
本年度浦东新区宣传文化发展基金采取网上申报,并需现场提交纸质书面材料。
1、 网上申报:
通过以下网址(http://180.153.21.185:8082/)注册登录浦东新区宣传文化发展基金项目申报系统,根据8个申报类别的《项目申报指南》进行在线填报并提交相关材料。
2、 项目申报时间:
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1月1日(2019年11月1日17:00系统关闭)。
3、 项目材料审核:
基金管理办公室收到申请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后,对于申报主体资质,以及申报材料完整性、项目内容的支持方向、支持重点、意识形态等情况开展审核,对不具备申报资质的单位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将不予受理并退回申请。
对材料填写不完整的项目将退回并提出修改意见,申报单位在申报结束时间内做出实质性调整的可向基金办申请重新审核。请申报者关注申报平台,了解项目申报反馈信息。
4、 提交书面材料:
完成网上申报后,需在系统中打印《项目申请表》,确认材料有水印后,签字盖章连同其他相关书面材料报送基金办(请自行保存系统生成的电子文本)
5、 项目材料受理时间:
对于确认受理项目,请于2019年11月7日-2019年11月8日(工作日上午10:00-11:30下午13:30-17:00)现场递交书面材料并盖章确认,不接受快递,具体材料要求请关注网站通知(项目申请以递交材料为准,逾期概不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世纪大道2001号新区办公中心2号楼303室
邮 编:200135
联 系 人:戴老师
28282160
李老师
58788388*62303
浦东新区宣传文化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
2019年
10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