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浦东新区宣传文化发展基金(以下简称“文化基金”)资助项目评审的公正性、科学性,提高文化基金项目资助的有效性,根据《浦东新区宣传文化发展基金项目资助办法》和《浦东新区宣传文化发展基金专家评审实施细则》,基金办决定组织专家对2023年度申报项目进行集中评审。
相关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参与评审方式
(一)项目代表向专家团队介绍申报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简介、受益人数、社会效应、经费预算等,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以口述介绍 PPT展示的形式为主。
(二)回答专家提问。
(三)评审结果将于10月在基金申报平台进行公示。
二、参与评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9月8日、9月11日(具体项目时间于下周通知)
地点:浦东新区图书馆(前程路88号)2楼。
三、评审材料准备
(一)纸质材料:
1.项目申报表(双面打印7份,不用盖章)。
2.附件材料(双面打印3份,不用盖章)供专家评审使用。
(二)数字媒体材料
PPT一份 (请自行拷贝在U盘,专家评审时用于播放;现场有放映设备,无需另外准备)
1.公益性演出、重大品牌文化活动、高雅艺术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类项目:需包含项目策划方案,项目组成员介绍,项目所需硬件条件,受益人群,线上平台建设情况(如有),项目往期开展的情况介绍(如有),预期的社会效应(已完成的项目需提供媒体报道清单及截图、项目举办时的照片影像)等内容;
2.原创文艺精品类项目:需包含项目创作思路及方案,项目主创人员介绍及经历,剧本、乐谱、录音录像(3分钟内)、图片等能够证明该项目艺术水准的相关材料,预期的社会效应(已完成的项目需提供媒体报道情况、获奖情况、现场照片影像);
3.社会力量兴办美术馆、博物馆、特色文化服务空间类项目:
(1)申请开办补贴的项目,需包含该场馆或空间的运营规划和方案和开办活动的方案,需包含项目组成员介绍、受益人群、公益性开放情况、预期的社会效应(已完成的项目需提供媒体报道清单及截图、开办时的照片影像)等内容;
(2)申请上一年度运营补贴的项目,需包含2022年度全年的运营情况、活动(演出、展览、公教等)开展情况、学术研究(出版、论文、交流活动等)情况、公益性开放情况、受益人次、媒体报道情况等;
4.能够证明项目业务水平的其它材料。
四、联系电话
宣传文化基金办 赵老师 68546052
请各申报单位重视此次评审,提前准备好材料,安排好时间,具体的评审时间和会议室安排将于下周发布通知,请关注项目申报平台。特此作预通知。
浦东新区宣传文化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
2023年9月1日